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,其他区呢?
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,其他区呢?
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,其他区呢?三区已经公布秋季(qiūjì)转学办法
转学登记对象 1.小学二至六年级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。
2.未在(zài)区属中学就读的(de)初二(chūèr)、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。
3.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。
登记时间 7月3日—4日、7月31日—8月1日,逾期未登记(wèidēngjì)的(de),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,不再组织补登记。
登记方式 1.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(jiāzhǎng)可关注(guānzhù)“厦门i教育”微信(wēixìn)公众号(hào)进行网上登记。
2.港澳台侨(gǎngàotáiqiáo)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,需转入集美区就读的,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4日、8月1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3:30—5:30)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。
备注 1.家长如实填报(tiánbào)相关信息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(cháshí),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(de)资格。
2.报名登记不代表转学成功,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。
海沧区(hǎicāngqū)秋季学期二至六年级

转学登记时间 
海沧区转学(zhuǎnxué)登记时间(shíjiān)为6月23日-7月6日和8月1日-8月5日,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,录取结果(jiéguǒ)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。
转学只可通过微信端(wēixìnduān)(厦门i教育)登记报名,小程序及电脑(diànnǎo)端无法登记报名。
1.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(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),优先接收“两(liǎng)一致”的片区招生对象。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(zhījiān)不互相(hùxiāng)转学,2022年9月(含9月)之后购房落户入学(转学)对象(新建(xīnjiàn)商品房除外),同城区“学位(xuéwèi)紧张学校”(见附表)之间不互相转学。
2.符合“两一致”的(de)片区(piànqū)转学对象录取(lùqǔ)办法:
当“两一致”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(chāochū)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,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,落户日期相同的,按父(母)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。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,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(jíyuán)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(tǒngchóuānpái),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。
3.海沧区集体户转学对象录取办法(bànfǎ):
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(páixù),结合志愿(zhìyuàn)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,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(dìwǔ)大点“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”中的“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”。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。
4.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(即厦门(xiàmén)海沧延奎(yánkuí)实验小学、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、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、厦门双十(shuāngshí)中学海沧附属学校、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)一年级(yìniánjí)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(xū)严格遵守“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,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”。
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(zhīrìqǐ),若因新建(xīnjiàn)学校片区划分而(ér)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,根据“新生新办法、老生老办法”原则安排入学,新校和原学校(或原旧址学校)的学生不得互转。
非起始年级招生入学(rùxué)工作。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情况,各校应于7月(yuè)6日、7日接受第一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,并于(bìngyú)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;
8月9日(rì)、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(qǐshǐ)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,8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。
其他区一般在六月(liùyuè)底七月初公布小学秋季转学办法。
中学转学办法,一般在八月初公布(gōngbù)。
厦门日报社新媒体(méitǐ)中心出品
文字:佘峥
编辑:曾欣悦 值班(zhíbān)主编:林燕贞
厦门日报原创(yuánchuàng)作品,未经授权,不得转载,违者必究!

三区已经公布秋季(qiūjì)转学办法

1.小学二至六年级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。
2.未在(zài)区属中学就读的(de)初二(chūèr)、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。
3.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。
7月3日—4日、7月31日—8月1日,逾期未登记(wèidēngjì)的(de),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,不再组织补登记。
1.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(jiāzhǎng)可关注(guānzhù)“厦门i教育”微信(wēixìn)公众号(hào)进行网上登记。
2.港澳台侨(gǎngàotáiqiáo)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,需转入集美区就读的,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4日、8月1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3:30—5:30)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。
1.家长如实填报(tiánbào)相关信息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(cháshí),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(de)资格。
2.报名登记不代表转学成功,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。
海沧区(hǎicāngqū)秋季学期二至六年级


海沧区转学(zhuǎnxué)登记时间(shíjiān)为6月23日-7月6日和8月1日-8月5日,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,录取结果(jiéguǒ)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。
转学只可通过微信端(wēixìnduān)(厦门i教育)登记报名,小程序及电脑(diànnǎo)端无法登记报名。
1.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(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),优先接收“两(liǎng)一致”的片区招生对象。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(zhījiān)不互相(hùxiāng)转学,2022年9月(含9月)之后购房落户入学(转学)对象(新建(xīnjiàn)商品房除外),同城区“学位(xuéwèi)紧张学校”(见附表)之间不互相转学。
2.符合“两一致”的(de)片区(piànqū)转学对象录取(lùqǔ)办法:
当“两一致”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(chāochū)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,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,落户日期相同的,按父(母)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。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,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(jíyuán)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(tǒngchóuānpái),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。
3.海沧区集体户转学对象录取办法(bànfǎ):
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(páixù),结合志愿(zhìyuàn)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,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(dìwǔ)大点“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”中的“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”。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。
4.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(即厦门(xiàmén)海沧延奎(yánkuí)实验小学、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、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、厦门双十(shuāngshí)中学海沧附属学校、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)一年级(yìniánjí)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(xū)严格遵守“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,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”。
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(zhīrìqǐ),若因新建(xīnjiàn)学校片区划分而(ér)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,根据“新生新办法、老生老办法”原则安排入学,新校和原学校(或原旧址学校)的学生不得互转。

非起始年级招生入学(rùxué)工作。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情况,各校应于7月(yuè)6日、7日接受第一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,并于(bìngyú)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;
8月9日(rì)、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(qǐshǐ)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,8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。
其他区一般在六月(liùyuè)底七月初公布小学秋季转学办法。
中学转学办法,一般在八月初公布(gōngb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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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:佘峥
编辑:曾欣悦 值班(zhíbān)主编:林燕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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